李彥儀指出,教育部後續措置,決意撤銷郭明良教育部學術獎資曆並追回60萬元獎金;其次,台大有監督辦理不周的行政缺失,教育部將扣減其106年度津貼經費5400萬元翻譯
另外,「其他配合責任檢討」,因涉列名論文揭曉而獲益者,基於榮辱與共原則也應承當相應責任。
「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督導不周責任」部門,雖未實際觸及造假等違背學術倫理情事,但若有督導不周者也應負起相對責任,包羅郭明良有論文指點督導不周責任、楊泮池有應注重而未注意的責任。
科技部及教育部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台大學術倫理案審議成效,並進行相關申明。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透露表現,教育部在去年11月中去函要求台大依規查處,台大經校內構成專業審查委員會調查17篇被揭發論文,認定個中8篇的8名主要作者違背學術倫理並作相關處罰,楊泮池介入部分並沒有違背學術倫理情事。
教育部今(30)日公布台大論案牍審議成績,查詢拜訪17篇論文中,有9篇涉及違背學術倫理,除撤銷台大傳授郭明良教育部學術獎資曆外,也扣減台大補助經費新台幣5400萬元翻譯
但按照教育部就17篇疑義論文審議結果指出,共計有9篇認定違背學術倫理,個中登載於Mol Cancer Res(2007)一篇台大未認定違反學術倫理但教育部複審認定違反學術倫理。別的,查無直接證據認定違背學術倫理總計有7篇;仍待釐清確認後續處置則有1篇翻譯
同時,教育部也將發函督導所涉學校須依相幹認定結果,於3個月內打點教師停聘、解職、不續聘或其他校內懲處;教師資曆核定;學位授與;其他共同列名作者相應責任檢討。
李彥儀說,由於台大已於3月23日發函給教育部,內容指出「楊泮池強烈表達在本年6月任期滿以後不再續任,將依相幹規定辦理校長遴選事宜」,這部門作業將由台大啟動校長遴選相幹工作。
▲ 圖/記者陳彥宇攝
教育部就違背學術倫理的相關作者責任歸屬辨別為3類翻譯首先,「違背學術倫理責任」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,包括有郭明良、博士後研究員查詩婷、台灣大學附設病院教授林明燦、成大助理傳授陳百昇、國度衛生研究院癌症研究所副研究員蘇振良、台大醫學學院教授張正琪及台大附設病院副教授林本仁等;其他列名作者涉違背學術倫理者,包孕有張正琪和台大碩士生郭亦炘、陳俐蓉及楊宇仁等4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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